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学费贵不贵?
关注人数 | |
星级评分 | |
学历层次 | 大专 |
学校性质 | 公办 |
招生代码 | 14316 |
主要专业 | 机电技术,农林牧渔,旅游管理,汽车工程,烹饪技术,音乐舞蹈 |
联系方式 | 可直接咨询右侧在线咨询处! |
学校官网 | 可直接咨询右侧在线咨询处! |
院校地址 | 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学府一路一号 |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地处渝东南地区和武陵山片区中心城市,有“东方卢森堡”之称的“峡谷峡江之城清新清凉之都”——重庆市黔江区,毗邻优美壮丽的黔江城市峡谷公园。群山苍茫气势磅礴,碧波娟秀溪流翠绿,人杰地灵英才辈出,学院就坐落于这样一幅灵秀的水墨丹青画中。校园占地500余亩,图书馆、教学楼、办公楼、学生食堂、学生公寓、田径运动场、篮球场、学生活动中心、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等校舍建筑面积达20万余平方米。兴建有酒店实训楼、3D模拟导游实训室、中西餐实训室、酒吧、酒窖、糕点间、园林实训室、茶文化室、茶艺室等校内实训场所,并与重庆旅投集团、浙江宋城集团、湖南张家界景区等60余家旅游企业开展深度校企合作,建立了多个校外实训基地。
学院现有旅游管理系、酒店管理系、旅游规划系、旅游装备系、国际旅游系、旅游艺术系、公共基础部等7个教学单位,开设了导游、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商务英语、空中乘务、旅行社经营管理、园林技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旅游英语、工艺美术品设计、烹调工艺与营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等15个专业,其中,教育部、财政部“支持高职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专项资金支持建设专业2个,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民委“首批100个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1个,涵盖“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行业需求,呈现出鲜明的旅游特色,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5%以上,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学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着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教职工队伍。现有教职工200余人,其中有博士、硕士学位的160余人,副教授及以上高级职称的10余人,有国外留学背景的5人,外籍教师3人。并特聘**科学院袁道先院士担任名誉院长,特聘旅游行业各界精英40余名作为学院兼职教授。与美国加州圣何塞州立大学、柬埔寨管理经济大学等高校签署了教育合作协议,学生在卡塔尔、阿联酋等国进行国外学习;并与西南大学等高校开展“专衔本”、“自考”教育合作协议,为学生进一步提升学历奠定基础。
根据重庆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决定》,学院在未来发展中,将坚持“以旅游为特色、以行业为依托、以文化为基础、以质量为核心、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路,弘扬“乘物游心 融古铸今”的学院精神和“乐山水 化人文”的院训,以迎接重庆市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为抓手,依靠地域优势,努力打造西部地区旅游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旅游教育科研的重要平台、旅游信息科学的重要窗口、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旅游高等院校,是中央专项资金“支持高职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项目院校、重庆市旅游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试点高校、重庆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院校、重庆市“雨露计划·职教扶贫”项目院校、**自然资源学会旅游资源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
学院一直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与亲切关怀。建校以来,张德江、贺国强、孙政才、黄奇帆等中央和重庆市领导,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国家扶贫办及重庆市相关部门领导,都曾到校视察、调研和指导工作。
招生计划
今年我院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甘肃、西藏6个省(直辖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详细说明以各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录取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市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录取规则:
1.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2.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凡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我校优先录取。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我校择优录取非一志愿考生。
3.调档比例:根据学院在各省(直辖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各省(直辖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4.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我院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比例。
6.我院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外语语种,集中授课(或公共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7.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以高考的文化成绩和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成绩为依据,要求文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导游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5米以上。
9.空中乘务:重庆籍考生必须通过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空中乘务、空中保卫专业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外省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2)男性身高173cm~185cm,女性身高163cm~175cm;男性体重 [身高(cm)-105(cm)](kg)(±10%),女性体重 [身高(cm)-110(cm)](kg)(±10%)。
(3)无色盲、色弱、斜视,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不低于C字视力表0.5,空保专业不低于C字视力表0.7;
(4)听力不低于5米;
(5)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10.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 意见》的要求。
11.录取期间,学院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前提有条件的情况下,以电话等方式再次征求考生意愿,如已填志愿但征求意见时又放弃就读我院的考生,不予录取,如电话不通或未接视为学生同意录取。
毕业证的颁发: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且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网上电子注册的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助学保障:
1、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等类别,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