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助学政策
一、学校简介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是教育部备案,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教委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成立于1950年,迄今已有近70年办学历史。学院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部门授予先进教学单位、全国职工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重庆市工人先锋号、重庆市软件蓝领人才培养基地、永川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求德、求知、求技、求悟”校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学院与科大讯飞合作共建科大讯飞大数据学院,与云华教育集团共建航空学院,与永川区人民政府、西门子(**)有限公司数字化工厂集团等单位共建永川智能制造公共实训中心,校企合作立项建设物联网应用技术推广中心和工业机器人运维高校工程中心。
二、办学类型及性质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三、学院办学地址
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999号。
四、体检要求
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助学政策
五、录取规则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全面衡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1.调档比例为1:1.05。
2.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一律学英语。
3.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酒店管理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五官端正,体型匀称。
4.对顺序志愿,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按照相关省市招办政策执行;录取专业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安排,学院各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相同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的考生,则录取到同一专业。
5、对口高职艺术类录取原则:文化艺术双上线后,按艺术分从高到底录取。
6.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7.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
六、学院实行奖助贷学金制度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2.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当年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原则上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贷款资金实行一次申请,分年发放。
七、退费管理规定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八、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类型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