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兰州理工大学招生概况
兰州理工大学概况
兰州理工大学坐落于古丝绸之路重镇、甘肃省省会兰州市,是一所历史悠久的理工科大学。
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19年的甘肃省立工艺学校,1958年,在组建兰州工学院的基础上,将甘肃交通大学并入,同年10月1日正式定名为甘肃工业大学。1965年学校划归第一机械工业部,同时将东北重型机械学院和北京机械学院的水力机械、化工机械、石油矿场机械和焊接工艺及设备专业成建制全部迁入,并从湖南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抽调一批教师来校工作。1998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院校。2003年更名为兰州理工大学。
经过90余年的建设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工科实力比较雄厚、理科水平不断提高、文科具有一定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理工科大学,具有完整的含博士、硕士、学士在内的多层次、多类型人才培养体系,对西北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学校具有较高的学科层次,是我国首批学士、硕士学位授权高校,是甘肃省第一所工学博士学位授权和设置工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现有12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并设有17个工程硕士、64个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领域,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学硕士(MPACC)专业授权点。学校现有本科专业53个,其中,热能与动力工程、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土木工程、自动化等6个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为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外专业,风能与动力工程为教育部少数高校试点目录外专业,功能材料专业为教育部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优势学科为依托,努力打造品牌和特色专业,培育和形成优势学科,重视学科的交叉和融合。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坚持“扬优、支重、改老、扶新”的建设方针,加大专业调整力度,学科水平不断提升,办学层次不断提升,学科结构不断改善。本科教育涵盖了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6个学科门类,研究生教育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法学、医学7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经、管、文、法协调发展的学科结构布局。学校设有17个学院和1个教学研究部,各类在校学生4.2万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3552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6万余人。
学校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确立了“稳定现有人才、培养关键人才、吸引高层人才、储备未来人才、用好各类人才”的人才队伍建设思路,坚持引进与培养并举的方针,着力加强对现有教师的培养。近年来投入4000余万元专项,推进“四项工程”(名师培育工程、教师高学历工程、教师出国进修工程、学科基层组织建设工程),实施“三个计划”(科研启动计划、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学术梯队及特色研究方向资助计划),推行“四项制度”(中青年教师外语培训制度、数学工具强化制度、岗前培训制度、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制度),设立“四项基金”(学术交流基金、专利基金、专著基金、学科交叉基金),建设“两个团队”(学科团队和教学团队),有力地推动了师资队伍建设。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06人,其中与**科学院共享院士1人,国家和省部级专家11人,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39人),省级学科带头人95人,甘肃省领军人才36人,甘肃省“555”创新人才27人,甘肃省“333”科技人才23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博士生导师66人,正高职191人,副高职472人。学校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283人。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基础理论实、专业口径宽、工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培养目标,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教学保障体系,重视工程能力培养,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校是国家大学生创新型实验计划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现有1个国家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级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工科人才培养基地。近三年,学校承担国家级教学研究项目6项,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39项,建设省级精品课程29门,出版教材138种,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英语竞赛、机械设计竞赛、机器人设计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43项98人次,省级奖308项636人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稳居甘肃高校第一,学校多次荣获甘肃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建校以来累计为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13万余人。
学校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贡献求支持,以特色争优势,以创新促发展”的办学理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结合地方主导产业,加强学研产合作,形成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开发研究与成果推广相协调的科技创新体系。学校高新技术成果推广中心是首批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现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发中心5个,省级研究机构15个,校企合作工程技术中心22个。近三年累计承担包括国家“973”、“863”项目在内的各类科技项目1632项,取得科技成果近200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60余项;申报专利306项,授权109项,专利授权数量连续七年位居甘肃高校首位,并进入全国高校前60名,多次获得“甘肃省企事业专利工作先进单位”。学校以科技成果作为无形资产入股,促进校办企业发展,现有科技型企业18家。
学校学术水平不断提升,近三年在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60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EI收录论文分列全国高校第90位和第75位。出版学术专著100余部。学校学报为中文核心期刊,先后获得“国家期刊奖百种重点期刊奖”和“全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一等奖”等称号。
学校积极开展学研产合作,是甘肃第一所、全国第27所设立“**人民解放军后备军官选拔培养办公室”的地方高校,与兰州市、温州市、青岛市等21家省内外城市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与24家企业建立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65家企事业单位联合成立了董事会,在省内外企业建立了179个人才培养和教学实习基地。与国内420余家用人单位签订了长期友好合作就业协议,在省内外建立了毕业生就业基地390个。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60余所大学建立了学术合作和师生互派交流关系。每年接待访问学者100余人次,出国访问120余人次。具有留学生招收资格。
学校具有良好的办学基础条件,现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430亩,校舍建筑面积96.7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纸质文献168.2万册,电子图书10200GB。固定资产13.14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亿元。学校建立了信息化管理平台和教学平台,实现了网上办公、网上教学、网上管理、网上服务。学校高度重视大学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以“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内涵的“红柳精神”,努力推动以“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学高身正、教书育人”为主的教风建设,以“诚于态度、谨于理论、勤于实践、志于成才”为主的学风建设,以及以“勤政高效、文明和谐、勇于创新、甘于奉献”为主的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成绩喜人,先后荣获“全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等殊荣。
学校确定了在建校100周年之际,将学校建设成为具有一流的工科、坚实的理科、特色的文科的国内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
兰州理工大学专业设置
设有工程力学、油气储运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等专业。
兰州理工大学的重点专业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53个,其中,热能与动力工程、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土木工程、自动化等6个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为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外专业,风能与动力工程为教育部少数高校试点目录外专业,功能材料专业为教育部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
兰州理工大学的录取规则
第二章录取规则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录取时坚持“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兰州理工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七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20%,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调整调档比例。
第八条对于享受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规定执行。
第九条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将依次接收服从专业调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条对于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专业安排,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志愿级差值确定为:0~5分。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对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参照“第九条”原则进行录取。某些专业投档线上选考科目生源不足时,我校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要求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为2B(含)以上,录取时主要考虑语数外三门统考科目成绩,在同等条件下考虑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考生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报考我校产品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美术文、理)的外省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甘肃考生须取得省美术统考的本科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课由学校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数学成绩计入总分),录取时按照“文化课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专业课复试,凡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四条国防生的招生录取按**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执行,国防生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学年。除国防生招生外,学校不限制各专业男、女生招生比例。
第十五条对于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加试徒手画。
第十六条英语、日语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能低于90分。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且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第十七条考生的英语单科以及所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原则上不能低于75分。对于一些不能满足要求的省市,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我校各专业外语语种的要求,详见招生简章。
第十九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国防生身体健康检查按《**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条录取时,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兰州理工大学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06人,其中与**科学院共享院士1人,国家和省部级专家11人,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2人,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39人),省级学科带头人95人,甘肃省领军人才36人,甘肃省“555”创新人才27人,甘肃省“333”科技人才23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博士生导师66人,正高职191人,副高职472人。学校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283人。
兰州理工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
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稳居甘肃高校第一,建校以来累计为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12万余人。
兰州理工大学的收费标准
第三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一条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学费由公共课学分学费和专业课学分学费组成。将学分学费折算为学年学费:工科类专业4700元/ 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工业设计专业55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软件工程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4400元/ 学年;其他类专业学费为4000元/ 学年。
软件技术学院(高职)专业学费:9000元/学年。
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按照新标准执行。
兰州理工大学在校生情况
各类在校学生4.2万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3552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6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