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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招生概况

日期:2019-06-01 09:49 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86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概况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财务管理(注册会计)、财务管理(税务会计)、财务管理(金融会计)、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与实务、财务管理、财务管理(资产评估与...、会计电算化等专业。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的重点专业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及省招办的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六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文化课统考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遵循分数优先、志愿优先,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第十七条当批次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考生录取不足时,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不足时,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第十八条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按教育部统一规定,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照顾政策,我院原则上均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含外语分数)、相关科目(如外语)成绩达到我院最低控制分数后,按考生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根据学院专业设置,招生录取工作依照各省级招办安排,一般安排在专科批次、高职高专批次进行。

第二十一条外省考生录取批次、规程,依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进行,入学报到、收费等一切待遇与甘肃考生相同。

第二十二条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线的考生,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三条根据生源情况,个别专业录取时将对英语成绩有所要求;对生源相对集中的专业的录取,如英语、计算机等专业,在总分控制线上,将对单科专业课成绩有所要求。

第二十四条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录取过程中确需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考生可以通过学院新生录取查询服务平台和各省招办录取查询平台查询本人的录取情况。

第二十五条学院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为净化招生环境,排除外界干扰,招生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

第二十六条学院每年将通过有关新闻媒体、互联网、考生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或毕业学校等渠道向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公布招生专业、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

第二十七条录取名单经省级招生办公室审批后,由学院招生办公室打印《录取通知书》,加盖学院招生办公室公章,直接将《录取通知书》邮寄给考生。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凭通知书到学校或市(县、区)招办领取纸质档案,办理户籍迁移等手续;学院凭《录取通知书》和经省招办核准备案的数据库核实资格后,按《新生报到须知》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

第二十八条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请假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名单(含考生号),将在学院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三天之内传报学院有关部门,在录取库中予以注销,并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时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上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学院招生实行“阳光收费、亮证收费”,收费标准将严格执行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其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住宿费800-1200元/年(不含卧具购置费),收费标准通过有关新闻媒介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凡按国家任务招收的普通专科(高职)学生,根据教育部和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在毕业时颁发教育部监制并通过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

第三十一条对招生录取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依据《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学院招生相关文件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的收费标准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在校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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