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招生概况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概况
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原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成立于2001年,于2004年2月被教育部确认为甘肃省首批独立学院,属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校统招计划。
学院始终坚持以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充分利用现有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在保持和发挥传统财经类学科优势的同时,积极发展和培育社会急需的应用学科,以一流的教师队伍为依托,以完善的基础设施为保障,经过九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已经发展成为一所在校生8000余人,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管理学、应用经济学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甘肃一流、西部地区有重要地位、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应用型商科类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占地15.3万平方米。学院教学设施完备,校舍建筑面积13.1万平方米,拥有充分满足教学需要的公共计算机房、专业实验室、语音实验室和多媒体教室,图书馆宽敞幽静,藏书丰富,设有期刊阅览室、专业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自习室及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服务系统。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45人,外聘教师9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56人;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159人。
学院设有会计学系、工商管理系、财政金融系、经济贸易系、计算机科学系、艺术系、外语系等7个系和体育教学部。下设会计学、工商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艺术设计、广告学、旅游管理、英语、物流管理、审计学、保险等19个本科专业。
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的全局,牢固树立教学质量是学院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的意识,充分利用现有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优势,在“商”字上做文章,在“优”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求突破,积极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建特色和品牌,增强综合竞争力,培养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依托母体学校已建成的省级、校级重点学科优势,形成以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科为重点,其他学科为支撑,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聘请高职称、高学历、懂管理的专家学者作为学科带头人、系部负责人和主干课程教师,通过传、帮、带机制培养青年教师;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专业建设和管理;规范教材选用机制,探索建设适合独立学院的教材体系;科学规划、分步创建精品课程;通过开展院“学术月”和系“双周学术讲座”活动,增强校园文化建设的科技和学术含量;通过加强社会见习环节和超前的“田野观察”训练,进一步唤起学生的学习热情,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加强基础课教学和辅导力度,不断提高大学英语四、六级、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率和考研升学率。2007—2010年学院共有70名毕业生顺利考取硕士研究生,其中17名同学考取了“**社会科学院、兰州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重庆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985、211”重点大学,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学院牢固树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超前意识、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了招生、培养、就业统筹规划和齐抓共管的办学机制。2006、2008年连续两次被甘肃省人事厅评为“全省非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院现为“**国际贸易学会会员单位”、“甘肃市场营销协会理事单位”、“甘肃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点调研单位”、“兰州市园林化单位”“城关区文明单位”、“城关区卫生单位”。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金融学、金融、贸易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旅游管理、工商管理等专业。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的重点专业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院招生工作在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批次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可以录取未填报我院志愿且服从院校调剂的考生。
第十三条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省级招生录取机构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院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我院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我院选考科目上线考生不足时,可以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十四条考生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同时参照相关科目成绩的原则进行。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则依据考生填报的参考志愿作适当调整。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对专业服从调剂者,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安排适当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录取中的照顾政策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对于各类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按标准分数同等对待。
第十六条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做好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和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对录取结果通过网络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九条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45人,外聘教师9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56人;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159人。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毕业生就业去向分布在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湖北、河北、西藏、陕西、山东、河南、甘肃等省、市(区),行业分布在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工矿企业、部队和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历年考研率和就业率均名列省内独立学院前列。2006、2008年连续两次被甘肃省人事厅评为“全省非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各项收费按照甘肃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艺术设计本科专业:12000元/人•学年;工科类本科专业11000元/人•学年;其他本科专业:9800元/人•学年;。
2、住宿费:900元/人·学年。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在校生情况
学院现有在校生4100余人,来自于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