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政法学院招生概况
甘肃政法学院概况
甘肃政法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一所省属普通高等院校,经过50年的建设,特别是近几年的快速发展,现成为我国重要的政法院校之一。
学校地处西北政治、经济、交通中心的甘肃省兰州市,位于兰州市科教中心的安宁区,文化气氛浓郁、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学校占地974亩,校舍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97万余册,中外文报刊近2000种。现设有法学院、公安分院、管理学院、人文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行政学院、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人民武装分院等 9个二级学院和外语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甘肃省政法干部培训中心等教学单位。有法学研究所、政治学研究所、中西文化研究所、民商法学研究中心、诉讼法学研究中心等教学研究机构。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物证技术实验中心、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研究中心、计算机实验中心等实验室和教学科研辅助机构。有“甘肃省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甘肃政法学院司法鉴定中心”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
学校设有法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工学等学科门类的法学、侦查学、边防管理、社会工作、政治学与行政学、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刑事科学技术、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新闻学、艺术设计等 40个本、专科专业;具有法学学士、管理学学士、文学士、工学士和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等5个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民商法学、刑事科学技术为省级重点学科。
学校现有教职工666人,其中专任教师445人,教授、副教授146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17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3人,入选甘肃省“555创新人才工程”人选12名;并在国内聘请了80余名著名专家、学者为学校的客座教授。
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区)在提前单独录取批和第二批招生,现有各级各类在校学生1万余人。截止目前,已累计向社会输送本、专科毕业生8499人,各类成人毕业生3147人,培训全省政法系统在职干部10400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科研成果丰硕,近五年共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10项,发表学术论文2100多篇,其**家级217篇,出版专著、教材80多部。获省部级以上各类科研、教学成果奖86项。办有《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和《西部法学评论》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其中《甘肃政法学院学报》获第二、三届全国百强学报,并入选“**人文社会科学学报核心期刊”。2004年以来,连续入选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目录。学校与国内外学术交流频繁,经常举办或承办多类型、多层次的学术研讨会和学术讲座;与英国的英格兰科技大学、伍斯特大学等知名院校建立了互派留学生、访问学者的校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
新时期新阶段,学校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记“崇德明法,弘毅致公”的校训,按照 “与时俱进抓发展,开拓创新抓改革,勤政廉洁抓管理、求真务实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坚持依法治校;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推动,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基本设施建设为保障,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稳步发展研究生教育,为地方经济、法制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应用性高级专门人才。
甘肃政法学院专业设置
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刑事科学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专业。
甘肃政法学院的重点专业
学校现有民商法学、刑事科学技术等2个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侦查学、工商管理、英语语言文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9个校级重点学科。其中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已成为在西北地区有重要影响的优势学科,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成为甘、青、宁、新地区独有的特色学科。有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等5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
甘肃政法学院的录取规则
第六章录取
第十五条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形式,按照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
第十六条我校公安类和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提前单独录取,安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提前批次,其余本科专业安排在普通本科批次。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七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报考我校考生人数和我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数,确定我校的调档分数线。调档比例一般为120%。
第十八条根据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精神,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加分、降低分数和优先录取的政策,承认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投档成绩,但确定专业时以考生的实际考分为准。
第十九条学校录取非公安类专业的男女比例原则上不予限制,但根据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适当控制比例;公安类各专业招收女生比例一般不超过计划数的15%。
第二十条我校2012年各本科专业招收的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学校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照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公安类专业还必须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考核,按照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公安类专业还必须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外语类专业不录取口吃学生,美术类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学生。
第二十三条在思想政治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相关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将依据报考考生的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二十四条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经当地招办批准投档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在同批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或并列志愿考生,不设学校级差分。
第二十五条我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的实际考分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存在一定的分数级差。分数级差的确定参照在当地考区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志愿数及高考模式等具体情况,以调档线上该考区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的志愿满足率最大为标准,一般在3-10分之间,同等条件下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以及其他照顾特征等情况。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六条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外语口试与否,参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按计划录取的学生,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以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份规定执行,考生必须通过我校专项测试。对经合格公示且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无问题的考生,在文化课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甘肃政法学院现有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666人,其中专任教师445人,教授、副教授146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17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3人,入选甘肃省“555创新人才工程”人选12名;并在国内聘请了80余名著名专家、学者为学校的客座教授。
甘肃政法学院毕业生就业状况
我校学校毕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为毕业生就业提供各项服务,提供就业信息,帮助毕业生就业。近几年毕业生主要面向全国以政法系统为主的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就业,连续三年我校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在80%以上。学校目前与武警北京市总队、云南省边防总队等单位签订协议,成为上述部队接收地方大学生基地院校。同时学校正在实行的学分制、辅修制等措施为学生的就业进一步拓宽了渠道。
甘肃政法学院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我校普高各类招生严格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汉语言文学、广告学、新闻学、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公共事业管理3800元/生学年,法学、英语、侦查学、治安学、禁毒学、边防管理4300元/生学年,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物流管理、刑事科学与技术、安全防范工程4500元/生学年,环境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6500元/生学年。预科班学生入学第1年按15000元/生标
甘肃政法学院在校生情况
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区)在提前单独录取批和第二批招生,现有各级各类在校学生1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