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高铁学校:明晰校企合作法律关系中的多
日期:2019-08-22 11:04 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88
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法律关系主体则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负有义务的人。
兰州高铁学校老师认为:在校企合作法律关系中,主体主要有五个。一是企业。职业教育不仅以满足企业用人需求为导向,而且也在事实上依赖于企业在实训方面提供的不可或缺也不可替代的支持,企业因而成为校企合作的重要一极。二是学校。学校是职业教育的基本载体,旨在系统传授职业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更在教化育人。三是政府。政府作为外隐的行为主体不仅为校企合作提供政策与资金支持,为职业学校和企业合作牵线搭桥或提供支持,而且承担指导、监督和评估之责。四是行业协会。行业协会作为校企合作体系中的关键节点,发挥着重要黏合作用。五是学生。学生是校企合作行为的承载者,更是职业教育的对象。由于校企合作基于企业的用人需求和岗位标准而发起,学校育人过程又离不开企业的全程参与,合作的最终成果必须由企业来评价,因此,校企合作法律关系实际上是基于以企业主体为中心的多元主体群而形成的多维法律关系。(见下图)
甘肃北方技工学校(华山教育集团·轨道交通运输学校)为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学校开设有铁道运营专业、国际邮轮专业、汽车工程专业、机电一体化专业、计算机应用专业、3D打印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烹饪与酒店管理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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