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8-07-21 14:12 来源:网络整理 阅读:74
一、国家铁路局在组织铁路机车车辆(含机车和自轮运转车辆)驾驶资格考试时,向报名参加考试考生收取的考试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成都市铁路运输学校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上限范围内按成本补偿原则自行确定。
二、国家铁路局应严格按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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