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
学校的专业完整度是无可否认的,但是学校的教学方式和理念需要人民的监督和发问,因为这关系到学生以后的成长和发展,好的教育方式和理念带给学生的不仅仅是知识上面的增长,而是思想和内在的成长成熟,看待事物更加的透彻,学生得到的是陪伴一生的好思想,所以要对学校的教育方式和理念进行考验和验证。让学校都能将学生培养成一个又一个的优秀人才。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是重庆公办综合性高等职业艺术学院,拥有中职、高职两个办学层次。学院以重庆艺术学校为办学基础,曾培养出三届梅花奖得主、**剧协副主席沈铁梅和蒋勤勤、殷桃、吕一等知名影视明星。坚持“立足重庆、传承文化、服务基层”办学定位,秉承“厚德博艺”办学理念,以“四能四会”(能说会道、能唱会跳、能编会导、能拍会照)为人才培养目标,全面推进以“友善”为核心的校园文化建设,努力培养适应时代需要的具有舞台表演力、艺术原创力、文化实践力的高素质技能型文化艺术人才。
报考条件
1.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艺术生和普通文理科考生。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3.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4.报考我院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
5.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根据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
3.我院根据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的招录原则进行录取。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专业优先录取的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专业队列,每个专业队列的考生再按照投档分数高低依次录取。对尚未录满的专业,已投档但第一专业未能录取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分成不同的队列,每个专业队列仍按投档分数高低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5.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或校考)专业成绩为依据,在采用省联考成绩(或校考)的省份,已投档考生原则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要求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录取。
6.认可国家及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7.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8.对无我院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认可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院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