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师范学院学费
学费向来是同学和家长比较关心的话题之一,下面老师整理了有关渭南师范学院的学费以及相关信息,仅供大家参考了解。
渭南师范学院各专业学费:学费标准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渭南师范学院助学政策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国家依据实际情况分年度为品学兼优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的奖励。奖励金额为8000元/人, 2019年共奖励25名学生,金额合计20万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依据实际情况分年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的资助。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2019年共奖励661名学生,金额合计330.5万元。
(3)校长奖学金:学校于2011年设立“校长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人,截至目前为104名学生发放“校长奖学金”,总额83.2万元。
(4)“经叔平教育基金”奖学金:**宋庆龄基金会从2013年起在学校设立 “经叔平教育基金”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截止目前共奖励47.5万元。
(5)“渭华学子•企业奖学金”: 截至目前,44家企业在我校设立“渭华学子•企业奖学金”, 发放金额共计298.96万元。
(6)学校奖学金:学校为优秀在校生设立学校奖学金。2019年共发放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单项奖学金156.73万元。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国家依据实际情况分年度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的资助。2019年共资助5916名学生,金额合计1710万元。
(2)社会助学金:香港福慧慈善基金会、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分别在我校设立“福慧奖学金”和“应善良助学金”,资助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福慧奖学金每年资助50名学生,金额合计10万,应善良助学金每年资助120名学生,合计36万元。
(3)勤工助学:学校常年设立勤工助学岗位350多个,在校表现良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自愿申请,每岗每月可获得适当补助金。2019年共资助97万元。
渭南师范学院发展历程1923年,王尚德创办了“赤水职业学校”。
1949年,渭南解放,政府接管学校,更名为渭南县赤水农业职业学校”。
1954年,学校迁至大荔,改名为“大荔农校”,在其旧址改建了“渭南县第四中学”。
1960年5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陕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复了陕西省高教局的请求,同意成立“陕西省渭南师范学院”。
1960年7月4日,陕西人民委员会批复陕西省高等教育局,同意将“陕西省渭南师范学院”更名为“渭南师范学院”,校址在渭南市王真村以东、铁路以南靠沋惠渠一带。
1962年,渭南师范学院因经济困难停办,改组为渭南中学教师培训机构。
1978年5月19日,陕西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在西安、咸阳、渭南、榆林设立陕西师范大学专修科。
经过筹建,1978年5月28日至30日,陕西师范大学渭南专修科第一批557名学生入学报到,校址在渭南市南郊韩马村。
1978年12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关于同意恢复和增设一批普通高等学校的通知》同意在陕西师范大学渭南专修科基础上建立渭南师范专科学校。
1983年10月14日,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同意,渭南地区行政公署发出了《关于成立“陕西省渭南教育学院”的通知》,在原渭南教师进修学院的基础上,正式成立渭南教育学院。
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渭南师范专科学校和渭南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成立了本科层次的渭南师范学院,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2006年,学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2010年5月9日,渭南师范学院建校50周年。
以上是老师给大家整理的有关渭南师范学院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