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学院2019学费是多少钱?收费贵吗?
西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学院学费
学院1992年12月, 陕西省政府决定“将西北大学作为重点建设院校, 积极争取第一批进入国家‘211工程’”。1993年6 月, 陕西省政府决定投资3亿元, 重点建设西北大学, 并批准了《西北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规划》, 同时决定将西北大学“211工程”建设项目列入陕西省中长期发展规划。1996年10月4日至6日, 顺利通过了“211工程”部门预审。1997年6月4日, 又顺利通过了“211工程”立项专家论证。
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果上级部门或陕西省物价局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专业名称 |
学费(元/年) |
能源化学工程 |
5500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 |
5800 |
西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学院奖学金及助学金
奖学金设置:
(1)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奖励面10%,600元/生.年。
(2)专业奖学金:凡农、林、牧、地质、矿产专业及少数民族班学生均享受,600元/生.年。
(3)单项奖学金:学生在全国、省、市或学校举办的各种比赛活动中获奖,或在某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可获该奖,奖励金额不等。
(4)小岛奖学金:日本友人小岛先生赞助,用于奖励优秀学生,1000元/生.年。
(5)国家奖学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金额8000元/人。
(6)国家励志奖学金:根据《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奖励比例占在校生的4%、奖励金额5000元/人。
(7)国家助学金:根据《青海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比例占在校生的50%,奖励金额: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
西北大学化学与材料学学院发展历程
1902—1914年:西北大学肇始于1902年的陕西大学堂,由清末光绪皇帝御笔朱批设立。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4月12日陕西巡抚升允给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关于开办陕西大学堂的奏本,其中有光绪皇帝“著即督饬,认真办理,务收兴学实效,单并发”的亲笔朱批。
1915—1923年:从1915年到1923年底,其四任校长中:第一任校长周镛(石生)为原陕西高等学堂监督;第三任校长郗朝俊为原西北大学创设会委员、农科学长,原高等学堂留日法学学士,1946年8月起复任西北大学法律系教授,主讲宪法;第四任校长蔡江澄(屏藩)于1923年长校不久,即被任命为国立西北大学重建筹备主任、交际主任兼法科专门部(后改法学系)主任、教授评议会成员等。
1949—至今:抗日战争胜利以后,西北大学随即于1945年8月开始筹备迁回西安。9月20日,教育部明令,将****西安校址(早期西北大学农科原址),准拨西北大学使用。1946年夏,西北大学全部迁回西安。1946年5月,教育部令将原国立西北医学院汉中部分,自1946年度起并入西北大学,改称西北大学医学院。
2019年5月,西北大学与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安邮电大学联合成立陕西高校“长安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