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样?办学如何?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环境幽雅,占地800多亩,建筑面积25万平米,图书馆纸质图书25万册,电子图书1200GB,各种现代化、信息化教学、生活设施完善。
学院下设信息工程系、数字传媒系、经济管理系、机电工程系、文化教育系和基础部、继续教育部等五系两部,开设应用电子技术、移动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机电一体化、会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等19个专业,构成了以电子信息、机电、财经与传媒类共同发展的专业体系。
同时学院注重师资队伍建设,拥有一支“双师型”和高级职称教师为骨干,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学院有数字传媒工作室、现代商务综合实验室、会计电算化实验室、电子商务实训室、市场营销实训室、多功能网络综合实验室、光纤通信实验室、通信原理实验室、信号与系统实验室、普、铣、磨车床实训室、数控加工实验室、3G网络实训室、数控仿真实训室等70多个实验、实训和校外实习基地。
学院秉承“勤奋、博学、求实、创新”的校训和“德能并举、理实一体、面向市场、务实创新”的校风,以社会需求和学生就业为导向,紧紧把握教育与经济发展的结合点,积极调整专业方向,优化专业结构,强化管理,构建了“专业文凭+实用技能+职业资格+行业外语” 的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具有综合职业能力和高素质的实用型专业技术人才,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学院重视国际交流与中外合作教育,先后与韩国、日本、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流合作,每年选派部分学生赴台湾中州科技大学进行学习交流,合作培养学生。同时学院更注重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之路,提高学生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社会的能力,并通过考试获得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的相关专业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实施双证书制度。
学院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开通了校企合作绿色通道,先后与航天部骊山微电子公司、华为通讯、乔兴集团公司、**科技集团41研究所、航天部771研究所、中兴通讯公司、**通信二局、海尔集团公司等知名企业建立了用人关系,形成了以电子信息、交通、民航、税务、银行、外贸、保险、通信等行业辐射全国的就业网。毕业生品学兼优、作风朴实,专业技能娴熟、工作认真负责,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突出贡献,学生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单位或行业的技术骨干、技能带头人或者各级领导。
招生简介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教育序列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建校以来,学院全面对接新兴战略性电子信息产业,培养电子信息业、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曾被陕西省教育主管部门评为 “明星学校”和 “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最佳单位”。
招生计划: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各省招办向社会公布。
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
录取规则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教育序列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建校以来,学院全面对接新兴战略性电子信息产业,培养电子信息业、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曾被陕西省教育主管部门评为 “明星学校”和 “陕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最佳单位”。
招生计划: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各省招办向社会公布。
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
录取规则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办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考生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下一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在考生所报专业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的且与志愿相近的专业或其它专业录取。
投调档比例: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根据省招办投档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根据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投档执行。
录取实行网上远程录取的方法,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
按照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录取时对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制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考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并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不再进行任何加试。
毕业证书:在我原就读的学生均为统招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由我校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电子(网上)注册的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学院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学院奖学金(按等级颁发奖学金)。
按照国家助学金有关规定,统招大专(高职生)特殊贫困生3500元/年/生,大专(高职生)一般贫困生2500元/年/生。统招大专(高职)生可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6000元/年/生)。另外,学院设有校内外勤工俭学(自愿参加),以减轻学生家庭负担。
被录取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校报到注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我院招生办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将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考生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下一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在考生所报专业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的且与志愿相近的专业或其它专业录取。
投调档比例: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根据省招办投档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根据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投档执行。
录取实行网上远程录取的方法,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
按照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如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录取时对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制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考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并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不再进行任何加试。
毕业证书:在我原就读的学生均为统招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由我校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电子(网上)注册的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学院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学院奖学金(按等级颁发奖学金)。
按照国家助学金有关规定,统招大专(高职生)特殊贫困生3500元/年/生,大专(高职生)一般贫困生2500元/年/生。统招大专(高职)生可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6000元/年/生)。另外,学院设有校内外勤工俭学(自愿参加),以减轻学生家庭负担。
被录取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校报到注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我院招生办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将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