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坚持高职、中职学历教育及技能鉴定等多层次办学,具有颁发全日制职业技术大、中专层次学历证书和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资质。
学校秉承“德艺双馨、艺文相长”的院训,坚持“尚美、求真、创新、卓越”的院风,大力弘扬“敬业爱生、精艺善教”的教风,积极培育“尊师、勤学、励志、自强”的学风,坚持“立足宁夏、面向西部、服务基层、奉献社会”的办学方向,紧紧围绕“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核心、以发展为主题,以服务为宗旨”的办学目标。
招生对象:招收区内、区外参加当年高考的应届考生。
录取原则
认可政策
1、学校认可经教育部同意的各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或降分优惠政策,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2、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经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允许的高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3、区内专业课统考未开设的专业(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我校承认考生在其他学校相关专业的成绩。
限制条件
1、各专业录取不限制男女比例,不限语种。
2、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
3、报考导游、服装表演专业的考生必须五官端正、身体匀称、无明显疤痕,男生身高不低于175CM,女生不低于165CM。
投档程序
1、艺术类专业录取是在文化课和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理科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在录取过程中,如生源省招办对录取办法有具体要求,则按生源省招办具体要求执行。
奖助措施
1、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教育助学项目助学金”。
3、其他资助: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新生入学
新生入学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政策规定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就业质量
就业基本情况: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学院总体就业水平平稳,就业率保持较高水平。学院2016届毕业生共为18人,就业为18人,就业率为100%。就业去向为: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劳动合同、其他录用形式。
用人单位的层次有所提高: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毕业生主要集中领域在艺术领域,在今社会,艺术类是人才培养的重点,也是热点。所有包括艺术类的职业,本院都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
专业满意度高:学院通过对毕业生的调查以及对“岗位与专业相关度”的调查发现,毕业生就业岗位与专业相关,基本不脱离专业,满意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