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2年单独招生简章要求与对象
1.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已经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高中阶段同等学历的社会人员、复员军人。2、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2.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已参加省高考报名,并已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2、普通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
3、特长类:面向在艺体方面具有一定特长,取得相应专业等级或在相关赛事中获奖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4、参加市级、省级、国家级专业技能大赛的中职毕业生,可申请技能大赛获奖加分,由考生所在学校对获奖证书出具获奖证明并签字盖章,3月29日到校资格审查当天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获奖证明,在指定窗口根据等级进行加分登记。
5、参加市级、省级、国家级艺术体育类比赛的普高、中职毕业生,可申请艺体获奖加分,由考生所在学校对获奖证书出具获奖证明并签字盖章,3月29日到校资格审查当天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获奖证明,在指定窗口根据等级进行加分登记。
6、美术与设计类。面向美术与设计类艺体考生。
7、艺术体育特长类。符合招收特长项目的考生。
3.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录取准则
1、除单独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凡是录取时对外语有单科成绩明确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投档学院的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将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予以公布。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3、学院对报考学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4月4日至4月10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学院招生录取小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公示期无异议的拟录考生由学院在期满后上报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5、考生录取后,不能转专业,不能转入其他学校。
6、中职类考生: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