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石河子卫生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是同学们在报考学校前了解学校的重要参考资料,本篇文章为同学们整理并分享了新疆石河子卫生学校2024年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如果你正好想要报考该校,那么不妨仔细的看一下文章,相信会对你有很大帮助的。
新疆石河子卫生学校基本信息
建校日期:1958
院校类型:中专学校
所在地域:新疆 石河子
学校地址:新疆石河子市西小路151号
学校排名:全国1235, 本省排名:23。
新疆石河子卫校简介新疆石河子卫生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唯一的一所综合型卫生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全国护理教育专业示范点”、“护理专业技能型人才培训基地”、“上海第二医科大学远程教育学院石河子卫生学校校外学习中心”。建校58年来培养的数万名毕业生遍布天山南北,为南疆四地州(兵团农牧团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各民族群众的健康事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满足兵团、石河子经济社会发展对卫生人才的需要提供了有力支持。
新疆石河子卫校特色专业
专业设置及学制:属职业中专。普通护理(学制三年);医学检验技术(学制三年);药剂专业(学制三年)。另设有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远程教育中心,开设有护理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专科和护理本科专业。
新疆石河子卫校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9人,其中“双师型”教师占85%。有在校生2618人,少数民族学生占在校生总人数的47%。
2011年10月学校被国家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批准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项目学校。我校以护理、药剂、医学检验技术三个重点专业建设和“南疆四地州(兵团农牧团场)护理专业民族学生综合职业素质培养”一个特色项目建设为核心,改革创新专业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构建3个工学结合的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做”一体实验实训基地;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德育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创新评价考核模式;深化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提升学校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的能力。
学校作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十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具备护理员、医药商品购销员、营养配餐员的初、中级资格技能培训、鉴定资格,拓宽了人才培养和发展渠道。
通过五十多年的办学实践,学校在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制度与管理队伍建设、校企合作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带动兵团兄弟学校共同发展,增强了为兵团及全疆基层医疗卫生事业服务的能力,为推动兵团职业教育的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新疆石河子卫校学校荣誉
学校以治校严谨,讲求质量,办学成绩斐然而著称。多年来被石河子市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民族团结先进单位”、“卫生绿化先进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招生先进集体”,“德育教育先进学校”。
2010年度:被评为兵团级“文明单位”
2011年度:被评为 “花园式单位”、“卫生绿化先进单位”
2012年度:被评为师市“志愿服务先进集体”、“法治单位”、机关党支部荣获师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010-2012年度连续三年被评为师市“绿化先进单位”
2013年度:荣获师市党建研究会调研课题三等奖、荣获新疆中等职业院校第七届“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教务党支部荣获师市“基层组织建设示范点”称号
2012年度、2013年度连续两年荣获师市党报党刊发行工作先进单位三等奖。
多年荣获“保密工作先进单位”、“档案工作先进单位”
2010-2013年度连续四年被评为师市“社会管理与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11-2013年度连续三年被评为师市“反邪教工作先进单位”。
2013年,石河子卫生学校参加新疆职业院校(中职)护理技能大赛获团体二等奖,参赛学生获两个“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一个“三等奖”的优异成绩;学校代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加全国职业院校(中职)护理技能大赛的学生获一个“三等奖”、一个“优秀奖”,两名教师获“优秀指导老师”荣誉称号。
2014年,石河子卫生学校参加新疆职业院校(中职)护理技能大赛,参赛学生获两个“二等奖”、一个“三等奖”、一个“优秀奖”的优异成绩;学校代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加全国职业院校(中职)护理技能大赛的两名学生双双荣获个人“三等奖”,综合成绩在全疆参赛选手中排列第一。
新疆石河子卫生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有哪些
专业名称 | 专业层次 | 专业热度 |
护理 | 中专专业 | 2263人关注 |
药剂 | 中专专业 | 1100人关注 |
医学检验技术 | 中专专业 | 899人关注 |
录取规则:
1、学院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2、外语语种不限,进校后公共外语统一学英语。
3、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4、体检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加降分要求:对于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且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录取顺序:依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相应遵循“顺序志愿投档”或“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行录取。采取“顺序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时,按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7、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安排按志愿优先的办法进行确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满额,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报名时间春季:3月8日—5月20日秋季8月12日—10月30日到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报名,也可以登录学校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录取。
报名方式:需持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来校招办报名。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1、在校三年所有学费全免
2、国家奖助学金;一二年级学生均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3、学校奖助学金:
A:品学兼优者可申请学校奖学金;
B:可申请勤工俭学;